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婚姻法律知识 > 正文

撤销结婚登记新婚姻法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凌山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凌山”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撤销结婚登记的规定是什么? 1、受胁迫结婚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结婚登记的机关请求撤销婚姻。 2、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本文有487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一、撤销结婚登记的规定是什么?

1、受胁迫结婚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结婚登记的机关请求撤销婚姻。

2、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3、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所需要件:申请人须在原婚姻登记处办理申请手续。提供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公证遗嘱怎样撤销

二、撤销婚姻登记流程是什么?

(1)查验上述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双方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签名。当事人不会写字的,可由当事人口述,第三人代为填写,当事人在“申请人”一栏按指纹。第三人应当在申请书上注明代写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与申请人的关系。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第三人代申请人填写。

(3)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婚姻登记处拟写《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报所属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婚姻登记处应当将《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送达当事人双方,并在婚姻登记公告栏公告30日。婚姻登记处对不符合撤销婚姻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撤销原因,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除受胁迫结婚之外,以任何理由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婚姻是平等的,特别是在今天的社会而言,人人生而平等,每个人都有享受自由婚姻的权力,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撤销结婚登记新婚姻法的规定是什么?”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news/95911.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