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婚姻法律知识 > 正文

离婚需赔偿多少钱是固定的吗?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包昌好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包昌好”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离婚需赔偿多少钱是固定的吗? 并不是固定的。离婚损害赔偿,是修改后的法律中增加的一个新规定,它既是婚姻关系民法属性的直接反映,也是保护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损害赔偿......本文有557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一、离婚需赔偿多少钱是固定的吗?

并不是固定的。离婚损害赔偿,是修改后的法律中增加的一个新规定,它既是婚姻关系民法属性的直接反映,也是保护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损害赔偿作为侵权者因承担的民事责任之一,具有制裁和预防违法行为的功能。这本身就体现了对违法行为的制裁,并且对其他可能发生侵权行为的人而言,也有警戒和预防作用。

二、离婚损害的赔偿的侵犯内容是什么?

1、侵害行为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离婚后原告以婚内被告出具的欠条起诉,法院能否支持其诉讼请求

一般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很广,可以包括一切作为和不作为。而离婚侵权行为是特定的,即只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法定侵权行为。

2、被害主体

一般侵权的被害主体范围很广,可以包括一切自然人和法人。而离婚损害赔偿中的被害主体是特定的,即他只能是婚姻关系中的配偶一方,不可能是其他人。

3、侵害对象

一般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既可以是财产,也可以是人身;既可能造成物质损害,也可能造成精神损害。而离婚损害赔偿中的侵害对象只能是人身。其侵权行为只能造成他人人身利益(即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的损害。其损害结果虽然也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但其物质损害具有特殊性,即不包括单纯的财产损害。离婚损害的侵权行为只有特定的四种形式,这四种侵权行为只能是对他人人身权利的侵害。

因而,可能造成配偶一方的损害,也只能是由于人身权利受到侵害,而造成配偶一方的身体和精神损害,不可能因单纯侵害他人的财产而造成物质损害。因而,离婚损害中的物质损失,只能是因人身损害而派生出来的物质损失,如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等。不可能发生对他人财产的侵占或毁坏等而造成的物质损害。

如果双方决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无过错的一方是可以向过错方要求一定金额赔偿的。至于赔偿的金额以及项目的问题,需要双方进行充分的协商去决定,这并不是固定的。如果双方无法就赔偿的金额达成一致意见的,无过错方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离婚需赔偿多少钱是固定的吗?”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news/94562.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