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一定要进行财产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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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离婚一定要进行财产分割吗?
夫妻离婚,原则上是要进行财产分割的,除非夫妻间有婚内财产协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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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离婚时哪些财产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四、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纠纷的立案条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五、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费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事实上,法律并没有规定过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就不能离婚,就算是起诉离婚,如果原告的诉讼请求中不涉及财产分割,法院也不会主动审理,在司法实践中,也有一部分人先离婚,然后对共同财产分割纠纷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但是,建议在离婚时就妥善处理好财产分割及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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