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婚姻法律知识 > 正文

离婚后对离婚前的债务怎么处理?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王安邦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王安邦”负责编辑,主要解答只要是用于家庭正常生活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所欠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此债务理应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如果一方借款用于赌博、游戏、打赏等开销,则属于个人债务,谁借的谁还。......本文有554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只要是用于家庭正常生活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所欠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此债务理应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如果一方借款用于赌博、游戏、打赏等开销,则属于个人债务,谁借的谁还。

(一)以夫或妻一方之特殊技能或专门服务及特定个人人格魅力作为标的的承揽、代理和劳务合同等产生的债务,应推定为夫或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二)此类合同的法律性质决定其标的的特定性,而且是自然人作为特殊主体时以其特有的技术性或非技术服务作为举债的对象。如演员的表演合同、服装加工制作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个人演讲服务合同、委托合同等。由于该类合同以个人的不可替代的特殊服务为举债目的,故应推定为个人债务。

(三)一方所举之债不要求按权利义务一致原则进行兑价或兑价显示公平时举债一方又不行使撤销权的,应推定为举债人一方的个人债务。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新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对税务行政复议范围如何规定

(四)如以夫或妻个人名义实施的无偿捐赠、无偿或显示公平出借款物、无偿为他人保管或显示公平提供保管产生的付出财产、资金、精力、时间等却没有回报或不等值回报的合同行为产生的债务,若以夫妻共同债务对待,则明显对另一方显示公平。同时,其举债的目的也不能体现为了追求夫妻共同生活幸福的法律特征。

(五)夫或妻一方因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所产生的债务。

(六)因其性质和法律特征的特殊性、专属性,故不需夫妻约定由侵权人个人履行,也应推定为其个人债务。

(七)夫或妻一方在婚前,婚后因遗嘱或赡养遣赠协议而单独继承遗产和债务的,该债务应推定为个人债务。

(八)即使继承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内就履行该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进行重新协议而变成新的债务,该债务亦应推定为个人债务。

(九)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无偿为他人保证而产生的债务,亦应推定为个人债务。

依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是一方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日后离婚的话,该债务就应当由离婚夫妻共同承担清偿。但要是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即使夫妻离婚也是由个人承担的。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离婚后对离婚前的债务怎么处理?”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news/93918.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