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处置财产效力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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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处置财产可以通过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或者诉讼离婚法院判决书的形式确定,离婚协议具备法律效力是以夫妻双方登记离婚的前提,当事人登记离婚,必须向民政部门提交就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达成的协议。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后,如一方反悔,拒绝办理离婚登记,另一方要离婚,只能通过诉讼途径。此类诉讼中,当事人曾经达成的离婚协议称为诉前离婚协议。
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后,产生法律效力。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
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方面: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合同法有关履行的规定。但财产分割协议却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一点与诉讼离婚中形成的调解书不同,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的内容虽然也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但这种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所以,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行力。而财产分割协议则不同,法律并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行审查。由于未经过司法审查,因财产分割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确认,待形成裁判文书后,可申请执行。
由上可知,财产分割协议后不得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因为这种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不产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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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贯穿了包括财产分割在内的每一个环节。在财产分割协议中,一方可将自己的财产以财产分割的名义给予对方都可以承接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的财产分割协议只能作为协议离婚的一个环节而不可独立于协议离婚之外,不能用于诉讼离婚中。
离婚协议中处理了家庭共有财产是有效的,离婚财产分割就是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参与离婚分割。离婚协议中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这个效力是有限的,就是只对夫妻双方有效,对知道这个约定的债权人生效,对其他债权人是没有效的。如果债权人同时起诉双方,法院可能会判决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的。
综上所述,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离婚时,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无论采取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形式协商处置,还是通过起诉离婚经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制定的协议均要符合法律条件,才能正常的执行,分得相应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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