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婚姻法律知识 > 正文

同居期间的财产和债务怎么分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李惠红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李惠红”负责编辑,主要解答同居期间的财产和债务怎么分 李律师通过一个案子来说一下,法院对同居财产的分割态度。 2002年,丧偶小红与离异小明恋爱并同居。 2009年,双方感情破裂。就同居期间取得的房产、车辆,小......本文有657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同居期间的财产和债务怎么分

李律师通过一个案子来说一下,法院对同居财产的分割态度。

2002年,丧偶小红与离异小明恋爱并同居。

2009年,双方感情破裂。就同居期间取得的房产、车辆,小红诉请分割。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行政诉讼的审理期限是多长

法院认为:

小红提供的数张房租收条时间跨度自2003年至2006年,结合房屋租赁合同、照片及多位证人证言和其他证据,可认定双方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诉争各项财产均系在二人同居生活期间取得,故应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按法律规定规定,小明与小红之间并不具有家庭关系,故诉争各项财产应视为双方按份共有。因双方都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出资额。并且,两个人以夫妻名义长期生活,对同居时形成的财产做出了不同的贡献,没有办法区分贡献大小。小明说他对共同财产的贡献比较大,但是没有证据来证明,法院不会采信,所以,法院最后认定诉争财产为双方等额享有,也就是对半分割。

另外,本案中,小明还主张了几笔借款,是小红提起同居财产分割诉讼后,小明和债权人以调解形式确认的,并且债务的总额远远超出购买财产的支出,很难认定债务是小明和小明的共同债务。

小明抗辩说,有部分借款用于讼争房产的装修,但没有提供证据来证明,所以对债务是共同债务的抗辩,法官没有采纳。

最终,法院判决平均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借由这篇文章,杭州离婚律师为大家总结法院对同居期间财产和债务的处理态度: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

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4、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5、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6、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

7、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我是杭州离婚律师李晓娟,专业办理婚姻相关案件,对于同居期间财产和债务处理的问题,如果您遇到疑难问题,可以致电或加微联系我,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和债务怎么分”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news/91948.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