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婚姻法律知识 > 正文

同居期间共同购买并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丁效成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丁效成”负责编辑,主要解答同居期间共同购买并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 2005年6月,王小姐与张先生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同居生活。为结婚双方于2006年5月共同购买一套商品房,房屋价值5 0万元,首付10万。双方口头约定各出......本文有237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同居期间共同购买并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

2005年6月,王小姐与张先生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同居生活。为结婚双方于2006年5月共同购买一套商品房,房屋价值5 0万元,首付10万。双方口头约定各出资5万元,按揭贷款各承担一半。之后,以王小姐的名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产权证也登记在王小姐的名下。2008 年8月,双方因性格不合分手,房屋市场价值约70万元。

张先生认为,房屋由双方共同购买,属于双方共有,应当平均分割。王小姐认为,房屋是自己购买的,有产权登记为凭,张先生的出资只是借款,她愿意偿还。

双方争执未果,张先生诉至法院。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双方没有签订按份共有协议,但从张先生首期付款及承担50%的银行贷款这一事实来看,具备按份共有的要件。房屋增值部分应由双方享有。据此法院判决系争房屋归王小姐所有,由王小姐向张先生支付相应的价款。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同居期间共同购买并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news/4121.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