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的材料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杨燕荣”负责编辑,主要解答财产分割协议,是指财产共有人经协商一致,对其共有的财产达成分割意见的书面协议。分割系共有人分配共有财产的行为,常见的财产分割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本文有283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财产分割协议,是指财产共有人经协商一致,对其共有的财产达成分割意见的书面协议。分割系共有人分配共有财产的行为,常见的财产分割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共同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分割合资或联营的财产等。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分割共有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住所地、分割行为地的公证机构管辖;涉及不动产的分割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管辖。
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财产分割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
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的材料”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news/3391.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 全部评论(0)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