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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保存妻子通话单5年作婚外情证据打离婚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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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将妻子的通话清单和短信清单保存5年,并以此作为妻子的证据告上法庭。昨日,江北区法院据此认为,判决准予两人。

丈夫张强(化名)是一名交警,今年35岁。1993年,他认识了陈红(化名),两人开始恋爱,并于1998年2月登记。起初,两人感情还好,但到了2002年,张强怀疑陈红有婚外情,由此产生隔阂。张强还把她2002年10月至12月的通话清单和短信清单打印出来,并一直保存着,认为那是陈红婚外情的证据。

感情有了裂痕后,两人过着三天一大吵、两天一小吵的日子。为了维护这个家庭,他们也做了不少努力。2005年1月,他们的女儿出生,但双方的矛盾还是没有减弱。“她一点儿也不信任我,常常在语言上诬蔑我,连接个电话都会被她说三道四。”张强称,本来她曾经伤害过他,还这样对他,加上由于工作需要值班、加班,她也不理解、不支持,无奈之下,他决定离婚。

今年5月,两人半年后,协商离婚事宜。陈红先是同意,但随后又表示不愿离婚。最后,张强只好将陈红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从张强保存通话清单和短信清单的行为来看,关系有嫌隙已久,张强怀疑陈红有婚外情的阴影一直保留到现在,说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据此判决两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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