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婚姻法律知识 > 正文

湖南石门:离婚途中恶夫挖出妻子眼球被判8年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毛晓波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毛晓波”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中国法院网讯 8月29日,残忍挖掉妻子眼球的田某以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人黄某经济损失人民币51057元。 田某与黄某系关系。2006年5月23日,田某与在外打工的黄某共同回......本文有369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中国法院网讯 8月29日,残忍挖掉妻子眼球的田某以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人黄某经济损失人民币51057元。
田某与黄某系关系。2006年5月23日,田某与在外打工的黄某共同回到湖南省石门县罗坪乡长梯隘村家中,当晚两人就是否一事进行商量。次日上午7时许,田某见妻子离婚之意已决,便邀她到石门县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途经罗坪乡海螺村洪水滩大桥附近时,两人因言语不和而发生争执,田某用拳头击打黄某的头、胸部。两人扭打至山路外侧一茶地里,黄某翻倒在地,田某用左手食指插入黄某的左眼,将黄某左眼球抠挖出来后扔掉,当继续用手指准备抠挖黄某右眼球时,其妻强烈挣扎并哭求,田某方才罢手。经法医学鉴定,被害人黄某因外界暴力致左眼球缺失,左眼盲,属重伤,五级伤残。
石门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田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湖南石门:离婚途中恶夫挖出妻子眼球被判8年”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news/2908.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