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婚姻法律知识 > 正文

丈夫不能生育妻子接种生子 最终判离婚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苏公林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苏公林”负责编辑,主要解答【关键词】忠诚义务 【关键词】丈夫饶某不能生育,便与妹妹商量让其妻借妹夫种生子。经饶谋多次哀求,妻子费某也同意了这荒唐的主意。但儿子出生后,夫妻感情也出现问题,最终走上了......本文有414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关键词】忠诚义务

【关键词】丈夫饶某不能生育,便与妹妹商量让其妻借妹夫种生子。经饶谋多次哀求,妻子费某也同意了这荒唐的主意。但儿子出生后,夫妻感情也出现问题,最终走上了法庭。9月10日,江西省铅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结这起离奇的,一审判决准予原、。

费某与饶某系同乡同村人,1994年双方经人介绍,迅速附入了爱河,并于同年的9月20日办理了登记手续。婚后夫妻双方同心协力,日子逐渐过得好了起来,并在村里建起了新房。但甜蜜的夫妻生活之下,费某始终没有怀孕。后经检查,原来饶某患有疾病,不能生育。无奈之下,费某与饶某便于1998年领养了一个女儿。但这毕竟不是亲生的,眼见别人家都有儿子传宗接代,愚昧的饶某想了个荒唐的主意,借妹婿的种生子,这样生下的孩子至少有家族身上的血。与妹妹、妹婿沟通之后,饶某便开始哀求妻子费某,直到妻子答应了其请求。后,费某于2002年5月产下一子,但夫妻之间也就此埋下了感情的隐患。生下儿子后,费某与饶某并没有想像中那么高兴,双方心中都有了隔膜,感情渐渐淡了下来。饶某一遇事就发脾气,并经常打骂费某与儿子饶某某,费某心中的委屈也越积越深,直至走上了法庭。

【裁判要点】法院审理认为,夫妻之间有互相忠诚的义务,饶某请求其妻与妹婿生子,费某同意与妹夫生子,都是荒唐、愚昧的表现,既违反了,也严重了背离了伦理道德。饶某某出生后,夫妻双方之间经常因家庭琐事互相争吵、打骂,已完全违背了建立家庭的目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丈夫不能生育妻子接种生子 最终判离婚”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news/2566.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