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婚姻法律知识 > 正文

婚后接受赠与 离婚应平分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边荣生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边荣生”负责编辑,主要解答宣武法院经审理,判决刘伟与黄英,儿子由刘伟,黄英每月给付儿子抚养费,刘伟接受赠与所得的房子由两人平分,黄英给孩子买的保险归刘伟所有,刘伟给付黄英保险折价款2000余元 基本案情......本文有528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宣武法院经审理,判决刘伟与黄英,儿子由刘伟,黄英每月给付儿子抚养费,刘伟接受赠与所得的房子由两人平分,黄英给孩子买的保险归刘伟所有,刘伟给付黄英保险折价款2000余元

基本案情

刘伟与妻子黄英感情不和,两人曾在法院三次,均以撤诉或判决不准离婚结案。

如今,刘伟又向法院提出离婚,要求儿子由他抚养,黄英每月给付抚养费,黄英给儿子购买的少儿终身平安保险归他所有。

另外,刘伟还提出,在他名下有一套房是他人赠与他的,不能按处理。

黄英认为,如果离婚,给儿子上的保险两人应该分割。

宣武法院经审理,判决刘伟与黄英离婚,儿子由刘伟抚养,黄英每月给付儿子抚养费,刘伟接受赠与所得的房子由两人平分,黄英给孩子买的保险归刘伟所有,刘伟给付黄英保险折价款2000余元。

法官析案

李晶法官:刘伟与黄英多次起诉离婚,证明感情已经破裂没有维系的可能,应准许两人离婚。

刘伟名下的一套房子是他接受赠与所得,刘伟接受赠与是在他与黄英夫妻关系存续,并且赠与书中并未确定只归刘伟一方所有,所以这套房应属夫妻财产平均分配。

离婚后双方所生之子由刘伟抚育为宜,黄英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投保的少儿终身平安保险,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该保险的受益人是两人的儿子,所以该保险应由儿子的抚养人所有,抚养人给付另一方保险折价。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婚后接受赠与 离婚应平分”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news/2499.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