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婚姻法律知识 > 正文

离婚后得知前妻婚内不忠 前夫索要精神赔偿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曹关键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曹关键”负责编辑,主要解答刚与妻子办完,丈夫李某就从孩子口中得知,原来妻子早就与别人同居了,一怒之下他把前妻赵某告上法庭,要求赵某赔偿精神抚慰金。近日,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法院判决赵某赔偿李某精神抚慰......本文有298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刚与妻子办完,丈夫李某就从孩子口中得知,原来妻子早就与别人同居了,一怒之下他把前妻赵某告上法庭,要求赵某赔偿精神抚慰金。近日,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法院判决赵某赔偿李某精神抚慰金1000元。

李某、赵某于1995年,后妻子赵某以感情不和为由提出,双方于2007年3月在民政部门办理了。在离婚前,丈夫李某怀疑妻子与经常来他家玩的侄子关系暧昧,2007年3月,李某从孩子口中得知赵某在离婚前已经与赵某的一个侄子同居了。赵某也承认了与他人同居一事。李某认为,赵某这种违反伦理道德的行为给自己带来了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要求赵某当庭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抚慰金5000元、经济损失5000元。

在审理中,赵某当庭对李某赔礼道歉,李某亦接受了道歉。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协议解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与他人同居,并在原告对此不知情的情况下提出离婚。在婚姻关系解除后,原告才知悉被告与他人同居事实,现原告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予以支持,具体数额法院酌情考虑。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离婚后得知前妻婚内不忠 前夫索要精神赔偿”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news/2469.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