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婚姻法律知识 > 正文

聂国强与朱卫红离婚纠纷案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马涛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马涛”负责编辑,主要解答广 东 省 江 门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01)江中法民终字第15号 本院2001年3月13日对上诉人聂国强与被上诉人朱卫红上诉一案,作出的(2001)江中法民终字第15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本文有120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广 东 省 江 门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01)江中法民终字第15号

本院2001年3月13日对上诉人聂国强与被上诉人朱卫红上诉一案,作出的(2001)江中法民终字第15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
更正判决书中第2页正面第13行、第14行、第19行的“朱永红”为“朱卫红“。

审 判 长 李均成
审 判 员 赵志实
审判员 曹富荣


二○○一年四月十八日

书 记 员 段国华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聂国强与朱卫红离婚纠纷案”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news/2217.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