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婚姻法律知识 > 正文

王红燕与李日高离婚纠纷案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高桂平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高桂平”负责编辑,主要解答(2001)海南民终字第526号 上诉人(原审)王红燕,女,1979年8月8日出生,汉族,临高县东江乡头龙村人。 被上诉人(原审)李日高,男,1979年3月8日出生,汉族,临高县临城镇跃进居委会人,无固定......本文有306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2001)海南民终字第526号

上诉人(原审)王红燕,女,1979年8月8日出生,汉族,临高县东江乡头龙村人。
被上诉人(原审)李日高,男,1979年3月8日出生,汉族,临高县临城镇跃进居委会人,无固定职业,住跃进街231号。
上诉人王红燕因一案,不服海南省临高县人民法院(2000)临民初字第2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经传票,上诉人王红燕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上诉人王红燕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双方均按原审判决。
案件受理费25元由上诉人王红燕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韩少清
审判员 林 彬
代理审判员 李秋芸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书 记 员 王海刚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王红燕与李日高离婚纠纷案”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news/1967.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