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财产如何认定?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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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财产如何认定?
一、在认定同居共同财产上面临的主要问题是:
1、同居开始的时间;
2、同居前的个人财产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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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居后同居人共同添置的财产是否是共同出资举证比较困难;
4、涉及一方有婚姻关系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用于同居财产添置的处理。
二、两人分手,首先应对财产进行清点估算,先确定哪些是私人财产或共同财产。其次,应确认每一项财产的产权。双方会共同购置一些财产,如果当时没有做任何约定,理论上讲以谁的名义登记、落户的,产权就归谁,如房产、汽车、银行存款、古董等。不需要登记的原则上谁购买、使用、照顾、保管就归谁。
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协商确定分配方案,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起诉要求分割财产,从司法实践来看:
如果一方能证明同居后取得的收入或财产归自己所有,或者财产是一方基于人身关系取得的,该财产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
如果同居期间经济混同,双方对共同购置的财产有争议,首先要看当事人在同居期间有没有对该财产进行约定,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会按照一般共有关系来处理,视为按份共有。分配时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来确定具体的份额。
在这里要提醒您,同居关系的稳定性远不如婚姻关系,同居期间涉及到的财产,一定要明确好其用途和性质,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发票、转账记录等,这样才能在日后出现纠纷时捍卫自己的权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物权法》
第一百零三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同居期间财产纠纷能起诉吗?
因同居财产纠纷向法院起诉的,可以选择自行起诉,也可委托律师代为诉讼。自行起诉的需要自行准备起诉状、身份材料及其他证据材料。如需委托律师代理离婚诉讼的,则应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律师聘请合同》,签订《授权委托书》,按照约定支付律师费。然后根据律师要求提交相关案件材料、陈述案件事实,由律师起草起诉状、准备诉讼材料后,向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后续律师会陪同当事人一同出庭,参与案件的审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处理同居期间财产纠纷的原则与处理离婚时的有所区别,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一般按照一般共同所有的原则进行处理,但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的除外。另外,在分割财产时也会适当照顾有困难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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