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公司法律知识 > 正文

公司并购中小股东权益的保障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宁树灿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宁树灿”负责编辑,主要解答公司并购中小股东权益的保障 公司并购中,中小股东往往是被动的旁观者和结果的接受者,一切活动由董事们主持。由于中小股东处于弱者地位,法律从以下六个方面对中小股东的利益进行保......本文有714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公司并购中小股东权益的保障 公司并购中,中小股东往往是被动的旁观者和结果的接受者,一切活动由董事们主持。由于中小股东处于弱者地位,法律从以下六个方面对中小股东的利益进行保护: (1)强制要约。当并购方取得目标公司20%到30%的股份时,很容易左右目标公司,成

公司并购中小股东权益的保障
公司并购中,中小股东往往是被动的旁观者和结果的接受者,一切活动由董事们主持。由于中小股东处于弱者地位,法律从以下六个方面对中小股东的利益进行保护:

(1)强制要约。当并购方取得目标公司20%到30%的股份时,很容易左右目标公司,成为事实上的控方。因此,我国法律规定,如一方已取得一个公司30%以上表决权的股份,该方应向该公司的余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

(2)公开要约,平等对待股东。收购者向所有股东发出的收购要约中的每一项条件,都平等的适用于同类股权的每一个股东。

(3)公开信息,禁止欺诈和误导。收购方在发出收购要约时,必须将本身的情况、收购目的、收购价格、收购条件、对目标公司雇员安置、原有福利的安排等,作出公开告知。

(4)禁止董事的不当行为。为防止董事损害股东利益,法律规定董事会在接到收购要约后,应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该要约是否公平及合理一事,向董事会提供意见。该意见,及有关理由,还有董事会就是否接纳该要约而做出的建议,都一并公开予目标公司的股东知悉。

(5)承诺撤回权。由于被收购公司的中小股东处于弱者地位,在整个收购要约有效期内,或收购要约成为无条件之前,中小股东即便先已承诺出售其所持的目标公司股票,仍有权撤销该承诺。

(6)按比例平均分配。如果只是部分收购,当目标公司的股东承诺出售的股票数量超过收购方拟收购的数量时,收购方应依同一比例从每位承诺股东手里购买。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公司并购中小股东权益的保障”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weixin/8751.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