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公司法律知识 > 正文

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合同格式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孔伟成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孔伟成”负责编辑,主要解答范例一 S股份有限公司与Y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合同(新设合并) 甲方:S股份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街X号,法定代表人:王XX,职务:总经理。 乙方:Y股份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街X号,法定代表人......本文有923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范例一 S股份有限公司与Y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合同(新设合并) 甲方:S股份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街X号,法定代表人:王XX,职务:总经理。 乙方:Y股份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街X号,法定代表人:陈XX,职务:总经理。 上述双方当事人就公司合并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范例一

  S股份有限公司与Y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合同(新设合并)

  甲方:S股份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街X号,法定代表人:王XX,职务:总经理。

  乙方:Y股份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街X号,法定代表人:陈XX,职务:总经理。

  上述双方当事人就公司合并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合并后,新设公司名称为:X股份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街X号。

  2. S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值15000万元,负债总值10O00万元,资产净值 5000万元,Y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值18000万元,负债总值8000万元,资产净值10000万元,两公司合并后资产净值为15000万元。

  3.新设公司注册资金总额为15000万元,计划向社会发行股票5000万股计5000万元,发行股票后,新设公司的资本构成为:

  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 20O00万元。其中

  原S公司持股500O万元,占资本总额25%;

  原Y公司持股10000万元,占资本总额的50%;

  新股东持股5000万元,占资本总额的25%;

  4.原S公司发行的股票1000万股,旧股票调换X公司股票按1:5调换;原Y公司发行股票5000万股,旧股票调换 X公司股票按1:2调换;新发行的5O00万股X公司股票向社会个人公开发行。

  5.合并各方召开股东大会批准合同的时间应当是1992年12月30日前。

  6.S公司和Y公司合并时间为1993年2月1日。

  7.合同双方应为合并提供一切方便,并及时解决好原公司的有关债权债务问题,及时办理交接,为双方合并成立新公司铺平道路。

  甲方:S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XX

  乙方:Y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XX

  1992年10月20日

  附:双方合同公司资产负债情况表格,注明由XX会计事务所提供。

  范例二

  W股份有限公司与Z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合同(吸收合并)

  甲方:W股份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街X号,法定代表人:林XX,职务:总经理。

  乙方:Z股份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街X号,法定代表人:卢XX,职务:总经理。

  上述当事人就双方公司合并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公司合并后,公司名称为:W股份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街X号。

  2.原W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值10000万元,负债总值7000万元,资产净值3000万元;Z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值5000万元,负债总值4000万元,资产净值1000万元;现W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净值为4000万元。

  3.现W公司注册资金总额为4000万元,计划向社会发行股票1000万股计1000万元。发行股票后现W公司的资本构成为:

  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5000万元。其中:原W公司持股3000万元,占资本总额60%;

  原W公司持股1000万元,占资本总额的20%;

  原Z公司持股1000万元,占资本总额的20%;

  新股东持股1000万元,占资本总额的20%;

  4.原W公司发行的股票1000万股,旧股票调换新股票按1:3调换;原Z公司发行股票2000万股,旧股票调换新股票按2:1调换;新发行的1000万股W公司股票向社会个人公开发行。

  5.合并各方召开股东大会批准本合同的时间应当是1992年10月30日前。

  6.W公司和Z公司合并时间为1992年12月1日。

  7.合同双方应为合并提供一切方便,并及时解决好原公司的有关债权债务问题。Z公司应及时办理财产、帐册和文书移交,为双方合并顺利进行铺平道路。

  甲方:W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XX

  乙方:Z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XX

  1992年9月5日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合同格式”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weixin/8737.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