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本条是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分立须经有关 部门批准的规定。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胡岩涛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1日18时10分01秒
•
阅读人数: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胡岩涛”负责编辑,主要解答前一条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应当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决 议,这是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统一规定,且是 对公司合并、分立内部决策的规定。而本条是对股份有限公 司的合并、分立单......本文有304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前一条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应当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决 议,这是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统一规定,且是 对公司合并、分立内部决策的规定。而本条是对股份有限公 司的合并、分立单独作的规定,且是对外部审批程序的规 定。即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分立,必须经国务院
前一条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应当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决 议,这是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统一规定,且是 对公司合并、分立内部决策的规定。而本条是对股份有限公 司的合并、分立单独作的规定,且是对外部审批程序的规 定。即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分立,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 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这主要是因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经 营规模相对较大,涉及的股东众多,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 合并、分立带来的社会影响较大。为了加强宏观管理,维护 社会经济秩序,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本条特别规定了 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分立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 级人民政府批准。这与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对股份有限公 司的设立从严掌握,要求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 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定是相衔接的。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释义】本条是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分立须经有关 部门批准的规定。”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weixin/8718.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