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裁定对破产的不受理申请与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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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4日02时42分01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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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吕璐”负责编辑,主要解答回答: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受理......本文有193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回答: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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