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亚破产清算组主体违反《破产法》破产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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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4日00时13分01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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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张裕顺”负责编辑,主要解答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规定,北亚的破产清算(qingsuan)组成员与北亚破产案形成了利害关......本文有768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规定,北亚的破产清算(qingsuan)组成员与北亚破产案形成了利害关系,破产清算(qingsuan)组主体不合法。北亚清算组组长陈京生,小组成员王生、曹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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