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公司法律知识 > 正文

案例分析公司宣告破产的条件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邹新龙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邹新龙”负责编辑,主要解答[案情]A公司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该公司剧的初期全部资产只有200万元.公司成立后, 由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其经营管理人缺乏经验,致使决策失误,管理混乱,生意日益萧条,到 1990年2月公司即负债......本文有466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案情]A公司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该公司剧的初期全部资产只有200万元.公司成立后, 由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其经营管理人缺乏经验,致使决策失误,管理混乱,生意日益萧条,到 1990年2月公司即负债90万元,1993年负债已达到320万元.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A公 司于1994年1月向人民

      [案情]A公司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该公司剧的初期全部资产只有200万元.公司成立后, 由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其经营管理人缺乏经验,致使决策失误,管理混乱,生意日益萧条,到 1990年2月公司即负债90万元,1993年负债已达到320万元.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A公 司于1994年1月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认为其上级主管部门负有连带清偿责任,不予宣告破产而建议整顿.

      [问题]1.A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否负有通清偿责任

      2.人民法院不予宣告破产而建议整顿是否合法

      [答案与分析]A公司既然为全民所有制企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独立核算,自主经 营,以其所拥有的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其上级主管部门虽然是主管单位,但对其债务不 负连带清偿责任,法院认为A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负有连带清偿债务的责任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我国《破产法》关于企业破产宣告的规定中指明:"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见《破产法》第3条)所以宣告企业破产的 原因和条件是因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下列情形除外:(1)公用企业 以及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助或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 的;(2)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清偿债务的.本案A公司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严 重亏损,同时又不具备以上的情形,它经其主管部门同意申请破产是完全合法的,人民法院不 予宣告破产是不合法的.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案例分析公司宣告破产的条件”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weixin/53875.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