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公司法律知识 > 正文

破产企业债权人会议的组成人员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杨跃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杨跃”负责编辑,主要解答破产企业债权人会议的组成人员 《企业破产法》 第五十九条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本文有406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破产企业债权人会议的组成人员 《企业破产法》 第五十九条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

    破产企业债权人会议的组成人员

    《企业破产法》

    第五十九条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

      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第六十条 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

      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债权人会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债权人会议由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

      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多名债权人会议主席,成立债权人会议主席委员会。

      少数债权人拒绝参加债权人会议,不影响会议的召开。但债权人会议不得作出剥夺其对破产财产受偿的机会或者不利于其受偿的决议。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破产企业债权人会议的组成人员”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weixin/53802.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