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公司法律知识 > 正文

破产债权的申报七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陈平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陈平”负责编辑,主要解答> 第五十七条 管理人收到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第五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本文有292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 第五十七条 管理人收到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第五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核查。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

>

  第五十七条 管理人收到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第五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核查。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破产债权的申报七”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weixin/53518.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