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中管理人的责任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王宁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2日18时59分03秒
•
阅读人数: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王宁”负责编辑,主要解答管理人有拟订和执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义务。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应当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法定顺序清偿分配。故管理人负有主动清偿共益债权的责任......本文有236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管理人有拟订和执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义务。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应当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法定顺序清偿分配。故管理人负有主动清偿共益债权的责任。共益债权人当然有权向管理人要求清偿,但如管理人未依法履行职责,随时清偿共益债务,或在优先清偿共益债务后再进行其他破产分配,则属破产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之“管理人未依照本法规定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因此“给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故即使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债权人等要求赔偿,管理人也须承担责任。如依欧文观点,未经债权申报和确认的共益债权在破产终结后就免除管理人责任,不仅违背立法本意,而且将严重损害共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放纵管理人的违法行为。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房屋买卖纠纷中开发商延迟交房,购房人该怎么办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破产清算中管理人的责任”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weixin/53025.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