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公司法律知识 > 正文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的程序如何操作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李洪武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李洪武”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企业清算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的程序如何操作 外商投资企业因经营期限届满、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外国投资者决定解散的,应当自行提交终止申请书,报原审批机关核准。审批机关核准的日期......本文有649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企业清算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的程序如何操作

  外商投资企业因经营期限届满、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外国投资者决定解散的,应当自行提交终止申请书,报原审批机关核准。审批机关核准的日期为企业的终止日期。

  外商投资企业的清算,应当在企业终止之日起十五天内对外发出公告,通知债权人、债务人,并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天内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报审批机关审核后进行清算。

  清算委员会应当由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债权人代表、主管机关代表组成,并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参加。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刑法诈骗罪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清算组的清算费用从企业现有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履行下列职权:

  一、召集债权人会议;

  二、接管并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

  三、提出财产作价和计算依据;

  四、制定清算方案;

  五、追回债权和清偿债务;

  六、分配剩余财产;

  七、代表外资企业起诉和应诉。

  清算组对清算结果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清算组应按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一、支付清算组的清算费用;

  二、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三、缴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清算组对清算结果不能够清偿债务的,应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并将事务移交人民法院处置。

  外资企业在清算结束之前,外国投资者不得将该企业的资金汇出或者携出中国境外,不得自行处理企业的财产。

  外资企业清算结束,其资产净额和剩余财产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视同利润,应当依照中国税法缴纳所得税。

  外资企业清算结束,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的程序如何操作”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weixin/52736.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