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公司法律知识 > 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清算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黄雪飞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黄雪飞”负责编辑,主要解答(2004年6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委员会第1317次会议通过)(法释[2004]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过程中违约或侵权等民事纠纷案件诉讼问......本文有305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2004年6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委员会第1317次会议通过)(法释[2004]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过程中违约或侵权等民事纠纷案件诉讼问题的批复》已于2004年6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1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6月28日起施行。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鄂高法?2003?383号《关于破产清算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约或侵权等民事纠纷案件诉讼管辖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企业被宣告破产后,因履行清算对他人违约或者侵权引起的民事诉讼,发生在破产程序终结之前的,由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辖,在破产程序中一并处理。 此复。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清算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weixin/51320.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