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公司法律知识 > 正文

倡导法治经济企业重组应走《破产法》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鲍梅英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鲍梅英”负责编辑,主要解答现在一些非常大型的企业遇到困难时,无论是债权人还是企业本身都寄希望政府来牵头进行行政和解。政府牵头进行行政重组,在债权人之间达成协议,这在中国特定体制下是非常高效的做法......本文有701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现在一些非常大型的企业遇到困难时,无论是债权人还是企业本身都寄希望政府来牵头进行行政和解。政府牵头进行行政重组,在债权人之间达成协议,这在中国特定体制下是非常高效的做法,但是这个做法与走《破产法》,走法律、走法院这个程序还是有比较大的差异。”央行副行长刘行长在近日召开的“2014年银行业发展论坛”上表示。

  刘行长称,《破产法》在国际上受到高度重视,是一项基本的法律。他认为,更多的有救助价值、有重组价值的企业还是应当走《破产法》,运用中国《破产法》第八章重整的路径,来妥善处理债权债务关系,保全生产力,使企业避免倒闭。

  他认为,一旦政府牵头重组,无论是债务人还是债权人都会形成一个共同的希望,就是希望政府多付出一点代价。“因为企业在这个地方增加税收,解决就业,增加了GDP。”刘行长说。

  刘行长指出,运用《破产法》方面有非常好的例子。比如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出问题的时候,在2009年很快就向法院申请了破产保护,法院在破产保护程序下把通用汽车分成新通用和清算通用,美国政府出了500亿美元,买了66%的股权,还有相应的债权,新通用避免了破产的厄运,通用的生产力转移到这里了,等到生产力恢复以后,美国政府持有的股权又通过股市逐步退出,收回投资。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中国经济贸易仲裁规则规定的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他强调,这样的话,就不是政府注资行为,而是市场和政府对一个有竞争力的企业的救助。这个案例对国内企业运用《破产法》有很多启发,特别是在处理结构调整当中暂时遇到困难的一些大型企业,包括煤矿、机械、造船、钢铁等。

  刘行长最后强调,化解和应对金融中不良资产比例的上升,还是应该着力于保护好生产力,着力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着力于法治经济。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倡导法治经济企业重组应走《破产法》”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weixin/49887.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