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公司法律知识 > 正文

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实施情况何时需公告?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高梅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高梅”负责编辑,主要解答根据规定,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实施情况应当在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告交易的实施情况。没有实施或没有完成的,说明具体原因和下一步采取的措施和实施时间表,符合中国证监会......本文有209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实施情况应当在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告交易的实施情况。没有实施或没有完成的,说明具体原因和下一步采取的措施和实施时间表,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1]105 号文标准的,此后每30 日应当公告一次,直至发布收购、出售资产过户手续完成的公告。

  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1]105 号文标准的,发布收购、出售资产过户手续完成的公告时,还应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对实施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一并公告。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实施情况何时需公告?”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weixin/30182.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