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公司法律知识 > 正文

关于上市公司退市的标准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林彦池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林彦池”负责编辑,主要解答在美国,上市公司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就必须退市: 股东少于600个,持有100股以上的股东少于400个; 社会公众持有股票少于20万股,或其总值少于100万美元; 过去的5年经营亏损; 总资产少于400万美元......本文有305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在美国,上市公司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就必须退市:

  股东少于600个,持有100股以上的股东少于400个;

  社会公众持有股票少于20万股,或其总值少于100万美元;

  过去的5年经营亏损;

  总资产少于400万美元且过去4年每年亏损;

  总资产少于200万美元且过去2年每年亏损;

  连续5年不分红利。

  日本的证券市场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须退市:

  上市股票股数不满1000万股,资本额不满5亿日元;

  社会股东数不足1000人;

  营业活动停止或处于半停止状态;

  最近5年没有发放股息;

  连续3年的负债超过资产;

  上市公司有“虚伪记载”且影响很大。2000年6月设立的日本纳斯达克市场也引进退市制度,亦即上柜之后的股东数及市价总额低于一定的基准时,则令其下柜。其目的在剔除流动性低的上柜股,以确保投资者的利益。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关于上市公司退市的标准”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weixin/30074.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