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三大危害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张海祥”负责编辑,主要解答破坏了上市公司的诚信形象。诚信是市场经济的灵魂,也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基础。对上市公司而言,信息披露不仅仅是一种义务,而且也是其是否诚实信用的一种直接体现。做好信息披露......本文有616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破坏了上市公司的诚信形象。诚信是市场经济的灵魂,也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基础。对上市公司而言,信息披露不仅仅是一种义务,而且也是其是否诚实信用的一种直接体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树立良好的诚信形象,能为上市公司赢得一笔不可多得的无形资产。有关研究表明,在成熟的证券市场上,信息披露做得好的上市公司的股价都相对高于其他同类公司。相反,信息披露违规甚至恶意造假,则会破坏上市公司的诚信形象,并对投资者的信心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目前的短期行为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这一点。“中科系”崩盘、“亿安科技”操纵股价、“银广夏”虚构利润,虽然这些事件相对于我国1170多家上市公司而言只是极少数,但这些事件的发生决非偶然。
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世界证券市场的发展史告诉我们,没有广大公众持续的证券投资,就不可能有健康发展的证券市场;要使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就必须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因为如果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投资者的信心就会受到打击,其结果必然是投资者选择远离这个市场。为此,各国的证券监管部门对投资者的利益采取了种种保护办法,如美国20世纪 70年代制定的《证券投资者保护法》、英国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等。然而,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因恶意披露虚假信息致使投资者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情况却时有发生。 2001年8月,“银广夏”虚构7.45亿元利润的造假事件终于曝光。这虽然是监管的成果,是正义的胜利,但其复牌后的连续15个跌停板、25.32元的跌幅,也使相当一部分中小投资者几乎血本无归。我们从这起事件可以看到:我国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多么需要得到更有力的保护!
形成了内幕交易的温床。2002年5月27日,深交所综合研究所推出了题为《中国股市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与股价异动》的研究报告。该报告对我国A股上市公司1999年和2000年5类重大事件信息披露前后股价异动情况进行了研究。报告指出,我国上市公司的内幕交易呈现以下特点:内幕交易常和股价操纵相伴随;从业绩变化到人为制造题材都成了内幕交易者的温床。在利用虚假信息披露进行内幕交易和股价操纵方面,“银广夏”算得上是一个典型。中国证监会的查处结果表明:“银广夏”“虚构巨额利润7.45亿元,其中,1999年为1.78亿元,2000年为5.67亿元。”与此相应,“银广夏”2000年的涨幅达到了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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