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公司法律知识 > 正文

为什么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原勋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原勋”负责编辑,主要解答回答: 公司是企业组织,以营利为目的,公司负责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是受公司委派或者聘任,为实现公司的营利目的,在公司中从事经营管理的人员;而国家公务员是由国家选拔......本文有219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回答:

  公司是企业组织,以营利为目的,公司负责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是受公司委派或者聘任,为实现公司的营利目的,在公司中从事经营管理的人员;而国家公务员是由国家选拔任用的,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服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司人员与公务员身份不同,公司组织与国家机关性质不同,国家机关与企业组织职责是要严格分开的,即政企职责分开,因此,国家公务员不应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不应从事营利性的活动,担任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组织的职务。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为什么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weixin/29806.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