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公司法律知识 > 正文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及表决方式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黄美莲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黄美莲”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公司法》第38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审......本文有272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一、《公司法》第38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二、《公司法》第43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法》第44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及表决方式”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weixin/29803.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