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设立和注销登记提交的材料-法律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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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集团章程;
4、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
5、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证明;
6、集团成员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国务院批准的试点企业集团需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注:企业申请企业集团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集团设立同时变更母公司名称的,应按企业变更名称的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由集团母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集团注销登记提交的材料: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企业集团登记证》。
注:企业申请企业集团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由集团母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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