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公司法律知识 > 正文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职权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陈昆健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陈昆健”负责编辑,主要解答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职权主要有两部分的内容:一是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来行使职权;二是根据国有独资公司不设立股东会而对董事会的授权来行使职权。 根据第一种......本文有403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职权主要有两部分的内容:一是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来行使职权;二是根据国有独资公司不设立股东会而对董事会的授权来行使职权。

  根据第一种情况和国有独资公司这种特定形式,董事会的职权为:

  1.执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的决定;

  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6.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9.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对于国有独资公司因不设股东会而将其部分职权授予董事会行使的,授权的原则是董事会可以决定公司的某些重大事项,但授权的范围则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具体确定。

延伸阅读:

各类公司的具体经营范围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职权”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weixin/29013.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