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公司法律知识 > 正文

股权转让未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的风险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包美红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包美红”负责编辑,主要解答股权转让未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的法律风险 公司法规定股权转让应履行股东名册变更、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 31 条也规定 “ 有限公司变更股东、有限公司的股东改变......本文有582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股权转让未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的法律风险

  公司法规定股权转让应履行股东名册变更、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 31 条也规定 “ 有限公司变更股东、有限公司的股东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发生变动之日或改变之日起 30 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虽然在公司法对股权转让应办理相应变更手续的要求下,但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并不当然导致股权发生变动。反之,股权未能发生变动也并非意味着股权转让协议未生效。

  从公司法第 33 条第 3 款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由此可判断,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是为了使股权转让协议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又根据新公司法第 74 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此规定明确股权转让后须变更股东名册。

  虽然公司工商变更登记不影响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但由于变更登记会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果,而且就现今由于股权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争议也非常多,故建议在股权转让后应依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尽快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只有办理完所有的变更要求后,一个股权转让行为才算完全、彻底。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股权转让未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的风险”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weixin/28918.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