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与上市事务法律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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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费及相关费用,为甲方违约; 3.乙方的工作质量不合格,以致影响甲方本次A股发行与上市工作进行的,为乙方违约; 4.乙方未能完成或迟延完成第五条所列事项的,为乙方违约; 5.甲方或乙方违约终止本协议的执行,为甲方或乙方违约
违约处理:甲方或乙方存在以上违约行为的,应向对方赔偿代理费的_________,而且还应依法给予其它赔偿。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修改本合同: 1.双方合意; 2.任何一方提供出修改本协议的建议,另一方不反对; 3.因发生不可抗力,合同必须修改; 4.其他情况。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是书面的。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有关委托代理工作已完成; 2.甲、乙双方同意终止; 3.因发生不可抗力,合同必须终止; 4.其他情况。 本合同的终止必须是书面的。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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