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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越权行为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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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赵德奎”负责编辑,主要解答表见代表 董事越权代表公司成立表见代表应具备如下条件: 1、须有董事越权行为的存在; 2、越权董事具有被赋予公司代表权的外观。首先是公司的董事;其次代表行为须以公司名义实施。 3、......本文有199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表见代表

  董事越权代表公司成立表见代表应具备如下条件:

  1、须有董事越权行为的存在;

  2、越权董事具有被赋予公司代表权的外观。首先是公司的董事;其次代表行为须以公司名义实施。

  3、须第三人为善意,即没有故意和重大过失。

  4、善意第三人的行为须基于对越权董事的外观的信赖。

  法律效力:由公司承担对第三人的法律责任,公司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越权董事追偿。

  无权代表

  即故意和重大过失的第三人与越权的董事之间的交易。

  法律效力:1、对于越权董事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无效,由越权董事承担责任。

  2、对于其他的情形,效力待定,须要经过公司的追认。公司不予以追认的,无效,由越权董事承担责任;公予以追认的,有效,由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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