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公司法律知识 > 正文

股权转让诉讼的举证要点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封泰超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封泰超”负责编辑,主要解答导读:股权转让纠纷的举证要点:当事人之间进行股权转让交易,如果转让股权的手续不足,则容易引发纠纷。股权转让纠纷诉讼,举证是关键。 1、应向法院提交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本文有725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导读:股权转让纠纷的举证要点:当事人之间进行股权转让交易,如果转让股权的手续不足,则容易引发纠纷。股权转让纠纷诉讼,举证是关键。

  1、应向法院提交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若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若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等。

  2、证明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及履行情况的证据。例如股东同意转让股权的证据,当事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补充协议、公司章程、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

  3、出让或接收股权的证据。如给付、接收转让股款,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出让方将公司的管理权转移给受让方的证据等;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资料。

  法条链接

  股权转让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股权转让诉讼的举证要点”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weixin/28200.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