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级管理者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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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级管理者的法定义务
公司资产是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公司资产的运用和增减,关系到公司的稳定和成败,也直接关系到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设立和经营目的,就是要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受公司委任或者聘任的董事、经理,他们必须以实现公司的目的为自身的职责,因此公司董事、经理的重要职责就是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使公司资产免受侵害,并获得经营利润。
在以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为己任的同时,公司董事、经理作为管理者、执行者,在管理和运用公司资产过程中还负有以下法定职责:
1.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因为公司资金是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为公司谋取利益的,不允许将公司资金挪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之外而损害公司利益。
2.不得将公司资金借给他人
公司资金是保证公司从事生产经营的基本条件,并且只应用于自身生产经营,不应当允许将公司资金抽出借给他人使用,这样不但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违背了股东投资的原意。
3.不得将公司资产以个人名义存储
公司资产是法人财产,也就是公司组织的财产,为公司股东共同所有,这种资产只能以公司名义存储,而不得变成个人名义的财产,公司董事。经理的个人名义不得使用,其他个人名义也不得使用。并且公司资产以个人名义存储,将存在公司资产被侵吞的危险,所以必须禁止。
4.不得以公司资产为股东和个人担保
公司资产是股东投资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如果将公司资产用于个人担保,就是用股东的投资为个人的债务承担风险,那是与股东的投资目的相违背的,不利于维护公司利益,也可能直接对各个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为个人担保包括为股东个人担保和为其他个人担保,都是不允许的。法律规定公司董事、经理无权以公司资产为股东或者其他个人担保,这对保护公司资产是必要的。
相关知识:
董事的法律地位
董事的法律地位,是指董事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董事与公司的关系是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基础。各国法律对董事的定义、董事的产生、董事的职权等规定不尽相同。有的国家认为,董事是对内执行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的常设机关。我们认为,董事,是指公司业务的执行者和公司事务的管理者。董事执行职务通过董事会的形式,董事的职务行为对外被视为公司的行为。但是,董事在特殊情况下,仍然需要对其个人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董事对公司负有诚信义务,如果违反诚信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董事的诚信义务取决于其在公司中的法律地位和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构成了董事诚信义务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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