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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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津市《关于发展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若干意见》、《天津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按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是独立企业法人。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名称为 公司地址为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公司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诚信经营,注重经济效益;提高职工收入,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股东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五条 公司的股本金总额为 元,总股份为股,每股金额为×
×元人民币。
第六条 本公司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首期以投资××元,折 股,占公司股本的 %。
××首期以投资××元,折 股,占公司股本的 %。
××首期以投资××元,折 股,占公司股本的 %。
……。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公司的股份持有人为公司股东。股东按其持有股份份额,对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法人作为公司股东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代表其行使权利,并出具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第八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按其所持股份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2、依照公司章程、规则转让股份;
3、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记录及会计报告,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或质询;
4、当公司依照国家政策法律上市时可优先认购公司发行的股票;
5、按股份取得股利;
6、公司终止清算时,按股份取得剩余财产;
7、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
第九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从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按认购股份和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按持有股份对公司的亏损和债务承
担有限责任;
4、支持公司改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发展;
5、维护公司利益,反对和抵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四章 股权管理
第十条 公司股权管理基本规则如下:
1、公司依本章程制定股权管理规则,设立股权管理办公室,
在董事长领导下,负责股权管理工作。
2、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后即缴纳股金,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
土地使用权抵作股金的,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3、各发起人股金缴足后,经法定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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