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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经理的具体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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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理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在公司中独立地行使职权,经理的职权有三个来源:一是由法律作出现定;二是由公司章程作出规定;三是由董事会授权。经理的后两项权力的来源和权力的内容,都以法定职权为基础,不能与法定职权相违背。经理的法定职权为: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除上述八项职权外,经理还有一项特殊的权力,就是作为董事会会议的法定列席人员,可以直接了解董事会的决策情况,与董事会成员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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