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无效,是否必须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行使?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刘伟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5日14时02分01秒
•
阅读人数: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刘伟”负责编辑,主要解答《公司法》第22条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和撤销情形分别作出了规定。根据该条第2款的规定,符合决议撤销情形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予以撤销。超过该规定......本文有150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公司法》第22条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和撤销情形分别作出了规定。根据该条第2款的规定,符合决议撤销情形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予以撤销。超过该规定其期限提起的诉讼,法院不予以受理。因此,该60日的规定仅是针对股东提起决议撤销诉讼而设定。对符合决议无效的情形,新修订的《公司法》未对股东提起诉讼的期限作出限定规定,故对于股东依据修订的《公司法》第22条第1款规定提起的确认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的诉讼,不应受60日的限制。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董事会决议无效,是否必须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行使?”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weixin/27323.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