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公司法律知识 > 正文

口头审理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张建芳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张建芳”负责编辑,主要解答口头审理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有关当事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口头审理的请求,并且说明理由。请求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 当事人可以依据下述理由请求进行口头审理: 当事人一方要......本文有201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口头审理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有关当事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口头审理的请求,并且说明理由。请求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

当事人可以依据下述理由请求进行口头审理:

当事人一方要求同对方当面质证和辩论;

需要当面向合议组说明事实;

需要实物演示;

需要请出具过证言的证人作证。

当事人依据上述理由以书面方式提出口头审理请求的, 一般情况下,合议组应当同意进行口头审理。

合议组可以根据案情需要自行决定进行口头审理。针对同一案件已经进行过口头审理的,必要时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以及合议组可以决定重新进行口头审理。

经主任委员或者副主任委员批准,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进行巡回口头审理,就地审理办案。专利复审委员会承担所需费用。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口头审理”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weixin/27097.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