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公司法律知识 > 正文

《杭州市专利试点企业评审标准(暂行)》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宋美爱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宋美爱”负责编辑,主要解答《杭州市专利试点企业评审标准》 :2003-5-21 :2003-5-21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为了推进我市企业的专利工作,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中......本文有420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杭州市专利试点企业评审标准》

:2003-5-21

:2003-5-21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为了推进我市企业的专利工作,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中的作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经贸委《关于开展全国企业专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订本标准。

一、评审对象

凡在杭州市注册或纳税的各种企业。

二、评审标准

1、专利制度健全,有专利管理机构和专利管理人员。

2、历年累计有效专利12件或有效发明专利3件以上。

3、取得专利试点企业称号的企业每年申请专利至少5件或国内发明2件或国外发明1件。未达标者,下一年度将失去评选资格。

4、专利实施率不低于40%,专利年产值不低于3000万。若专利实施率90%以上,专利产值可适当放宽。

5、近两年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6、积极参加国家、省、市知识产权部门组织的有关活动。

三、评审材料

1、杭州市专利试点企业申报表。

2、企业专利制度和专利概况。

3、企业专利实施产值和利税情况表。

4、专利证书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上述材料书面一份,1、2、3项需增报软盘一张

四、评审程序

杭州市专利试点企业每年评审一次,由企业向杭州市知识产权局申报,杭州市知识产权局评审,报市科技局领导审批,符合条件公布为本年度杭州市专利试点企业。

五、奖励政策

列为杭州市专利试点企业享受《杭州市专利申请费用申请办法》规定的政策和其他政策。

六、本标准由杭州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七、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杭州市专利试点企业评审标准(暂行)》”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weixin/26970.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