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公司法律知识 > 正文

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规定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李强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李强”负责编辑,主要解答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规定 一、台胞与大陆同胞一样,可就其发明创造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取得专利保护。 二、台胞向中国专利局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不得使用“中华民国”字样,而应......本文有254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规定

一、台胞与大陆同胞一样,可就其发明创造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取得专利保护。

二、台胞向中国专利局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不得使用“中华民国”字样,而应使用“中国台湾”。

三、在办理专利申请过程中,为了保证中国专利局与台胞专利申请人的通讯联系,台湾自然人申请专利均应通过在中国专利局登记公告的国内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四、台湾法人作为申请人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应委托国务院以及国务院授权中国专利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五、我国已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台胞与大陆同胞一样,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就其在中国专利局提出的第一次正规申请办理向其它国家申请专利的优先权手续,对其提交的以在巴黎公约某一成员国提交的第一次正规申请为基础向中国专利局要求优先权的,中国专利局予以受理。

六、台胞在大陆申请专利的费用用外汇人民币支付。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规定”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weixin/26867.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