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公司法律知识 > 正文

微星备份BIOS专利因技嘉举报导致失效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郭川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郭川”负责编辑,主要解答微星日前被曝,因被竞争对手技嘉举报而导致「自动备份BIOS之方法」失效,令微星智慧产权部门引恨不已! 据悉,微星科技于1999年5月以「自动备份BIOS之方法」,向台湾省智能局申请发明专利......本文有393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微星日前被曝,因被竞争对手技嘉举报而导致「自动备份BIOS之方法」失效,令微星智慧产权部门引恨不已!

据悉,微星科技于1999年5月以「自动备份BIOS之方法」,向台湾省智能局申请发明专利,智慧局经审查后,在2001年7月准予专利,并于公告期满后,发给发明专利证书。谁知,作为微星的竞争对手技嘉科技随后提供2001年4月1日台湾省智能局审定公告的「主机板的BIOS备用装置」专利,向智能局举发微星所获的「自动备份BIOS之方法」发明专利,不符专利法发明专利要件,案经智慧局审查,判定「举发成立,应撤销微星专利权之处分」。

台湾省最高行政法院判决指出,微星「自动备份BIOS之方法」发明专利案,申请专利范围第一项中「于可变动式贮存器,除一般使用的系统BIOS的空间外,另规划一个空间供备份BIOS的程序代码贮存」的结构特征,已揭示在「主机板的BIOS备用装置」专利范围第七项「于BIOS韧体内部预先以硬件或软件规划分割为多数个BIOS」中。

其次,微星的专利范围第一项「在计算机启动后加载系统BIOS,当加载失败则尝试加载备份BIOS程序代码,以防止系统使用者不正常操作损坏BIOS内容使系统故障的情况」,也揭示在技嘉「主机板的BIOS备用装置」专利范围第一项内容中。

台湾省最高行政法院因此认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微星「自动备份BIOS之方法」发明专利,不具新颖性,智慧局撤销其专利的处分,并无违误。因此判决,微星上诉要求废弃原审判决,并无理由,应予驳回。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微星备份BIOS专利因技嘉举报导致失效”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weixin/26217.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