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公司法律知识 > 正文

被告商标侵权怎么处理?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卢友坤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卢友坤”负责编辑,主要解答被告商标侵权时首先应当判定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积极主动搜集相关证据,如果确实存在侵权行为,主动联系被侵权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主动联系律师应诉解决。 明确商标侵权行......本文有824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被告商标侵权时首先应当判定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积极主动搜集相关证据,如果确实存在侵权行为,主动联系被侵权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主动联系律师应诉解决。

明确商标侵权行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财产侵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

如果确实存在侵权行为可以通过以下角度进行抗辩:

1、起诉主体是否合格。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侵权诉讼原告应当是《商标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注册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所以,先辨别原告是否为该商标持有人或厉害关系人,如果不是,您可以通过法院对原告提出抗辩。

2、原告商标是否连续使用三年。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3、原告商标是否为通用名。如果您使用的商标为通用名,不具备显著性特征,对方是无权禁止使用的。

4、确定原告商标注册时间。《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如果被告所经营的品牌时间较长,由于某些原因而忽略了对该品牌商标的注册,也可以作为抗辩理由。

被告商标侵权时首先应当判定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积极主动搜集相关证据,存在侵权行为时联系律师,积极解决。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被告商标侵权怎么处理?”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weixin/186645.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