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公司法律知识 > 正文

软件转让是否需要登记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朱明莹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朱明莹”负责编辑,主要解答当软件著作申请下来后,很多想到通过转让的方式来体现它的价值,但是对于软件条例并不熟悉,本文为您详细介绍软件转让的法律常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旧《条例》第二十七条明文规定,......本文有692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当软件著作申请下来后,很多想到通过转让的方式来体现它的价值,但是对于软件条例并不熟悉,本文为您详细介绍软件转让的法律常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旧《条例》第二十七条明文规定,凡已经办理登记的软件,在软件权利发生转让活动时,受让方应当在转让合同正式签订后3个月内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备案,否则不能对抗第三者的侵权活动。该条颁布实施时曾经在实践中引起争议:一种观点认为,软件转让合同如果在3个月内不予备案,则转让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即使 是已经实际履行的也不影响合同的无效;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软件转让合同虽然没有备案,但是在软件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转让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不过不能对 抗第三人。

现行《条例》第二十一条对此的规定是,软件转让合同“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登记(国家版权 局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 构),强调的是自愿登记原则。

该规定的合理性表现在: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门面房屋租赁合同是否需要签订?

一、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体现了国家对私权的尊重;另外从实际情况看,国家进行了几次的机构改 革,原来的软件转让合同登记管理机构已几经转换;

二、减轻了政府相关部门的负担,符合入世后政府职能转变的大的趋势;

三、避免了司法部门在审理案件时因为 软件转让合同是否生效而产生的分歧,有利于法制的统一。

故在实践中应当充分认识和掌握现行《条例》对软件转让合同登记已经由旧《条例》的强制登记改为自愿登记,准确把握软件转让合同是否登记本身并不影响该转让合同的效力。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软件转让是否需要登记”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weixin/183836.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