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公司法律知识 > 正文

异地成立分公司流程和所需资料有哪些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蓝凯城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蓝凯城”负责编辑,主要解答 一、异地成立分公司流程和所需资料有哪些 (一)注册分公司的资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2、总公司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公章;(三证合一则不需要) 3、总公司组织机构代......本文有457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一、异地成立分公司流程和所需资料有哪些

(一)注册分公司的资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2、总公司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公章;(三证合一则不需要)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成立抗税罪既遂判几年2022

3、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盖公章;(三证合一则不需要)

4、总公司章程复印件盖公章;

5、总公司企业数字证书,法人数字证书,公章;

6、分公司负责人数字证书;

7、若总公司是异地企业;(现场预约无需数字证书)

(二)注册分公司的流程:

1、核准公司名称;

2、制定公司章程;

3、会计事务所验资;(若有所需)

4、提供工商局所需资料。

二、分公司的主要特征

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5、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三、分公司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相对于总公司而言,分公司在法律地位上相当于公司的一个职能部门,分公司的负责人则相当于部门经理。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异地成立分公司流程和所需资料有哪些”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weixin/183090.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